北京工商大学学报
(
社会科学版
)摇 摇 摇 摇 2014
年
摇
第
5
期
权通过支付适当费用获取公益机构的财务报告信
息
。 2009
年
,
英国慈善委员会取缔了收费制度并
在官网直接披露信息
。
在信息披露的目标上
,
美
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
( FASB)
在
《
非营利组织
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
》
中规定
,
非营利组织财务
信息披露的基本目标是向资财供给者和其他信息
使用者提供有用信息以便做出合理决策
;
另一方
面
,
向管理人员提供履行受托责任的相关信息
(
李春华和严明
,2004)。
在信息披露的形式上
,
2010
年
5
月
,
英国将企业的
XBRL
披露模式引入
到慈善领域
,
通过该方法向各利益相关者公布满
足其需求的信息
。
在信息披露的内容上
,
美国在
2000
年修订的
990 - PF
表中制定了严格的慈善
组织信息披露标准
。
英国于
2005
年修订
《
慈善组
织财务与报告文件推荐标准
》 ( The Statement of
Recommended Practice: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
by Charities, SORP)
中指出
,
慈善组织必须定期公
布财务和非财务等相关信息
,
并规定了自愿性信
息披露的内容
。
我国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的法规分为两
个层次
:
一是立法层
。
主要法律规范有
《
预算法
》
和
《
会计法
》。 《
预算法
》
主要针对行政事业单位
的财政预算开支
,
对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不具有
约束作用
。 《
会计法
》
主要是规范会计行为
,
保证
会计资料真实
、
完整
,
加强财务管理
,
虽然不专门
针对非营利组织
,
但在其规范范畴之内
。
二是规
范层
,
主要有财政部制订的
《
财政总预算会计制
度
》《
事业单位会计制度
》 《
事业单位会计准则
》
《
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
》
和审计署发布的
《
国家审计基本准则
》
等
(
娄峥嵘
,2011)。 2004
年
8
月
,
财政部颁布的
《
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
度
》
规定非营利组织统一编制财务会计报告
,
包
括资产负债表
、
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报
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等内容
,
该制度的颁布在一定
程度上增强了非营利组织财务信息透明度
(
郭云
升
,2009)。
目前针对公益基金会的法律法规尚
不完善
。 2004
年
,
国务院颁布的
《
基金会管理条
例
》
使得两千多家基金会
“
有法可依
冶。
然而相关
的制度安排之间呈现不一致的情况
(
颜克高
,
2010)。
在信息披露的目标上
,《
非营利组织会计
制度
》
第八条规定
:
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
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
(
捐赠人
、
会员
、
监管者
等
)
的需要
。
在信息披露的内容上
,《
基金会管理
条例
》《
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
》
和
《
基金会信息公
布办法
》
对于基金会信息公开主要以年度工作报
告为载体
。
从年度工作报告内容来看
,
内容很多
但过于笼统
,
不易被接受和理解
,
一些财务信息难
以量化
,
其标准的弹性空间太大
,
不同信息使用者
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处理办法
(
娄峥嵘
,
2011)。
在信息披露的方式上
,
基金会不以营利
为目的
,
旨在完成公益使命
,
缺少商业领域中的强
制性披露机制
,
管理层也不必担心因管理不善而
造成被收购或兼并的风险
。
因此
,
基金会信息披
露缺乏强制性披露机制
,
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
机又不充分
,
从而引发操纵或者粉饰财务信息的
行为
(
程博
,2012)。
2012
年
7
月
,
国务院颁布
《
国务院关于促进
红十字会使用发展的意见
》
规定
,
红十字会需要
披露募集资金
、
财务收支
、
善款使用等会计和非会
计信息
。
对于非营利组织信息的披露
,
既要关注
会计信息
,
更要重视非会计等相关信息
,
也就是全
面关注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信息
。
这些政策性建议
为公益基金会充当慈善事业的载体提供了广阔的
发展空间
,
对公益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
高的要求
。
(
二
)
基金会财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
公益基金会沿袭了人类历史悠久的慈善传
统
,
兼容了现代法律精神
,
逐渐引入公司治理理
论
,
是专门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一种非营
利组织
,
是
“
社会慈善市场
冶
的重要组成部分
。
这
类组织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文明的程度
,
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存质量和发展空间
,
从理论
上来认识基金会的管理本质可以找到其必须透明
信息才能生存的依据所在
(
姜宏青
,2012)。
1郾
共同治理的治理模式
Fama
和
Jensen(1983)
认为由捐赠行为引发
的委托代理关系存在于非营利组织
。
捐赠者替代
了委托人
,
从事着扶贫济困等公益性活动
,
同时引
发公益基金会与捐赠者目标不一致的代理问题
。
非营利组织的剩余利润受
“
盈余不分配约束
冶
(Non鄄distribution Constraint)
制约
,
存在于剩余要
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中的委托代理问题解除
,
但却
产生了所有者主体缺位问题
,
并导致更为严重的
代理问题
(Clark,1992)。 20
世纪
90
年代中后期
,
·05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