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03 - page 14

北京工商大学学报
(
社会科学版
)摇 摇 摇 摇 2015
3
根据国家特定立法设立
,
并且负责承担政府特殊
功能的政府机构
在行政隶属关系上属于政府
,
但其具体运营又是独立于政府相关各部委的
政府半市场化
的机构
,
它同时具有政府行政管
理和企业市场运营的双重职能
如建屋发展局负
责公共住宅的开发建设
;
港务局负责港口建设和
经营
;
裕廊镇管理局负责工业园区开发和管理
,
前也开展国际业务
(
王勤
,1992)
[12]
3郾
美国
分级分类
高度市场化的国资管理
体制
美国国有经济的比重非常低
,
国有资产的来
源主要有两类
(
如图
3
所示
):
一种是政府设立公
,
如房利美集团公司
房地美集团公司
联邦住
宅信贷银行集团公司
另一种是联邦政府收购公
这类公司主要是美国政府为了防止大集团公
司倒闭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
,
通过相关法律程序
,
在短期内收购大集团公司的
3摇
美国
分层分类
高度市场化的国资管理模式
股权
,
进而将这些大集团收为国有
,
等到经济复苏
和市场时机成熟时
,
通过相应的重组程序
,
再将这
些集团的股权出售
,
进而再实现民营化的公司
,
花旗
通用汽车和
AIG
在政府设立公司中
,
根据行政隶属关系又可以进一步分为联邦政府管
理和州政府管理两个层级
由联邦政府直接管理
的国有企业数量少
,
但规模大
,
具有相当的重要
;
州政府所属企业主要是指本州范围内的国有
企业
,
企业数量较多
,
主要通过设立专门政府机构
的方式进行监管
对于政府实行直接监督管理和
相对于国计民生非常重要的国有企业
,
董事由总
统或州长直接任命
在股权构成上
,
政府管理的
企业采取了一定程度的交叉持股
美国的国资监
管制度实行国会和州议会为主要监管主体
,
具体
通过国会和州议会立法的方式实现国资监管
于每一个国有企业的成立
撤销
,
这一企业的设立
目的
董事会的设置和人员组成
企业的具体经营
范围及管理方式等都会由国会或者州议会通过的
单行立法的方式为国企监督管理提供依据
在推
进国有企业市场化的过程中
,
美国主要通过发售
股票的形式实现
,
并鼓励私人进入公用事业行业
,
通过特许经营和经营权招标的方式实现与私人的
合营和共赢
(
张炜
逄锦彩
,2013)
[13]
4摇
日本的
政企合一
型国资管理体制
除上述国家的国资管理模式外
,
日本和印度
的国资管理模式也非常有特点
日本实行的是
政企合一
型国资管理模式
,
该模式下不论是国
有企业的生产业务经营
财务管理体制和机制
(
财务监督和预算管理
)、
重要的人事任免还是管
理层和职工的薪酬管理等都处于日本政府的控制
之下
(
如图
4
所示
)。
虽然
20
世纪
80
年代中期以
,
日本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一系列深层次的民
营化改造
,
但政府仍然控制着国有企业的业务经
营范围
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标准
财务管理及人事
任免制度等
在国有企业的经营方式上
,
日本将
分为直营类国有企业
特殊类法人事业
第三部门
类国企和国有民营类企业
4
(
张炜
逄锦彩
,
2013)
[13]
和日本相比
,
印度则建立了以综合协
调机构为核心的国资管理模式
为此印度政府成
立了一个具有咨询
服务和监督性质的国资监管
部门
———
公营企业局
,
与政府其他相关国资监管
部门以及国家审计委员会一起行使国有企业的监
督管理职能
(
贺清龙
,2007)
[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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