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03 - page 8
北京工商大学学报
(
社会科学版
)摇 摇 摇 摇 2015
年
摇
第
3
期
会导致一股独大
、
一个股东主体说了算
,
而是必须
形成股东与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
。
所以
,
混合所
有制的公司制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改革目标至少
包含了以下四方面内容
。
一是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除了国有
(
公
有制
)
股东外必须引入非公有制性质股东
。
从终
极所有权的角度看
,
任何企业的股东可以分为国
有股东和非公有制股东
。
早期的公司制企业主要
是由私有股东设立的
,
每一个股东就是一个单一
的所有者
,
其所有权边界十分清晰
,
任何其他私有
股东都不可以越雷池一步侵犯其权利
,
这就是私
人产权权利
。
所以
,
早期的公司制企业本身就是
产权主体多元化的企业
,
其所有制本身就是混合
的
。
我国国有企业一开始就是政企不分
,
到后来
伴随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的改革
,
国有企业才有
了资产的所有权的代表
,
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才
得以显现和强化
。
国有企业由全资到一股独大始
终没有摆脱股权主体单一化的缺陷
,
尽管一股独
大的国有企业引入了其他所有制的股东主体
,
但
是由于仍然是由国家股东的代表一人说了算
,
导
致这种公司制企业并没有实质上实现股权多元
化
,
更有甚者
,
许多国有公司制企业的所谓其他股
东最终追索至终极股东仍然是国家
。
为了改变国
有企业的这种现状
,
更好地向现代公司制企业转
换
,
就必须实现股权主体的多元化
,
这种多元化就
是要形成不同所有制性质的股东大会
。
二是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的股东主体除
了要引入自然人私有股东以外还必须引入公司法
人
,
特别是机构法人
,
实现股东主体的组织化
、
专
业化和专家化
。
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的股东
结构不是简单的多自然人化
,
在两权分离的条件
下
,
所有者授权经营者经营并不意味着所有者不
行使所有权权力
。
恰恰相反
,
为了防止经营者的
背德行为和逆向选择
,
必须要对经营者进行激励
和约束
。
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
,
这种激励和约束
的机制越来越复杂
。
为此
,
就必须要建立组织化
、
专业化和专家化的出资者主体行使所有权权力
。
国家作为所有者
,
由于国家权力的抽象性必须要
有自身的载体
,
为此就产生了受权国家所有者的
主体
。
国家所有者的载体可以区分为国有资本受
权经营的载体和国有资本监管的载体
,
前者一般
必须按照市场法则进行经营
,
后者代表国家对所
有的国有资本的经营状态进行监管
。
正如前文所
说
,
即便私人所有者也不是由自己进行资本的经
营
,
而是通过组织化
、
专业化和专家化的市场组织
进行资本经营
,
将自己的资本有效地投入到生产
经营企业
。
实际上
,
无论自然人所有者还是国家
所有者
,
最终都必须采取授权经营的方式经营资
本
,
通过组织化
、
专业化和专家化的公司制企业将
资本投入到最为有效的生产经营企业
,
实现利润
的最大化
。
所以
,
在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最
为重要的是必须引进机构投资者
,
使得股东主体
具有行权的专业化能力
。
三是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的股东主体除
了国家股东以外更要实现其他股东与国家股东的
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
。
混合所有制企业最为核心
的股权结构不仅要实现股权多元化
,
更要实现股
权结构的相互制衡化
。
股权结构的相互制衡就是
要采取制衡性股权结构
,
制衡性股权结构就是要
在股权结构中采取相对控股权的结构模式
。
相对
控股权意味着不可以一股独大
,
也不可以股权分
散
,
而是要在股权结构中实现两个制衡
:
其一
,
大
股东与大股东的制衡
。
在股权结构中
,
必须要形
成若干股份相对较多的大股东
,
在欧美国家这种
股份相对较多的大股东的股份在
10% ~ 20% 。
一方面
,
股份相对较多的大股东有利于行使股东
权力
,
股份相对较多的大股东为了实现资本保值
增值
,
必然要行使股权权力
;
另一方面
,
股份相对
较多的大股东不可能造成一股独大
,
而是要若干
大股东相互达成一致才能使得股东决策得以通
过
,
从而形成大股东与大股东的相互制衡
。
其二
,
小股东与大股东的制衡
。
股份相对较多的大股东
要想通过股东决议
,
还必须要小股东的认可才可
以实现
,
自然就可以实现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
利益的均衡
。
公司制企业的股权结构的核心就是
相互制衡
,
制衡的目的就是要实现大股东与大股
东
、
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利益均衡
。
混合所有
制企业的改革必须要建立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
。
四是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制企业除了股东治理
外
,
还必须在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形成完整的治理
结构
。
公司制企业的基本特征是两权分离
,
上市
公司的两权分离更为彻底
,
企业的股东主要借助
资本市场对企业的经营者行使权力
。
为了保证经
营者履行所有者授托的责任
,
必须要在公司内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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