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03 - page 13
第
30
卷
摇
第
3
期 粟立钟
,
王峰娟
,
赵婷婷
:
国资管理体制
:
文献回顾和未来设想
保持一定的对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
,
可以
提高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
,
使
“
有形之手
冶
和
“
无形之手
冶
更好配合
。
(
二
)
国外典型的国资管理模式
1郾
法国以
“
国家股东管理
冶
为主的国资管理
模式
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先后经历了以
“
行政管
理模式
冶
为主
、
以
“
合同化管理模式
冶
为主和以
“
国
家股东管理模式
冶
为主的三个阶段
,2004
年法国
创立了国家投资局
(
如图
1
所示
)。
图
1摇
法国以
“
国家股东管理
冶
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
摇
该机构代表国家在国家独资企业
(25
家
)
和
参股的大部分企业
(
主要是控股企业
)
中代行国
家出资者的出资人权利
(
陶然
,2015)
[10]
;
该部门
属于行政部门
,
行政关系隶属于法国国家经济部
、
法国国家财政部与法国国家工业复兴部
,
只在中
央政府设立
;
统一管理全国各个行业和地区的国
有企业
。
在部门设置上主要有总秘书处和三个按
相应行业板块划分的下属部门
。
人员主要来自法
国国家经济部
、
法国国家财政部与法国国家工业
复兴部
,
部分来自于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
,
也招聘
一些企业界的精英
。
国家投资局的职能主要包
括
:
实现国有资产在运营过程中的保值和增值
;
负
责参与和制定国有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
;
监督
国有企业的兼并收购
、
业务重组和民营化等重大
资本运营项目
;
参与国有企业与国家签订的目标
合同预算责任书的起草
,
并监督和考核预算合同
的实际履行情况
;
定期组织专家或机构评估国有
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业绩水平以及企业财务管理制
度
、
会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的适宜性
;
向国有企
业派出国家出资人的代表参与公司治理
,
并监督
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规范性
,
并且就企业主要决
策部门中国家出资人代表以外的成员任命和免职
进行审议或参与决策
。
国家投资局的行为受到法
国国家经济部
、
法国国家财政部与法国国家工业
复兴部及主管部委的行政监管
,
同时也受到来自
议会的监督和来自国家审计法院的监督
。
法国国
有企业的董事长通常由其行业主管部门提名
,
然
后由法国总理任命
(
姜影
,2014)
[11]
。
2郾
新加坡的
“
三层次
冶
分类国资管理模式
新加坡将国有企业分为两类
,
分别采用不同
的管理模式
(
如图
2
所示
)。
图
2摇
新加坡的
“
三层次
冶
分类国资管理体制
摇
首先
,
政府控股类国有企业
———
此类国企是
新加坡政府为了控制和投资国有资产
,
直接持有
一个或几个公司的大部分股权而形成的大型集团
公司
,
又根据这些公司是否具体从事实体经营活
动
,
可进一步分为
“
纯粹型政府控股公司
冶
和
“
混
合型政府控股公司
冶。
前者主要是从事资本经营
活动而不参与资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实体
,
仅仅是
为了控股
(
或持股
)
而成立
(
如淡马锡控股公司
、
国家发展部控股公司
、
新加坡科技控股公司
)。
淡马锡控股公司主要承接原来由财政部管理的企
业
,
新加坡科技控股公司主要承接原来由国防部
管理的企业
,
国家发展部控股公司则主要承接原
来由国家发展部管理的企业
。
后者则本身除从事
部分的资本经营外
,
还从事大量资产经营活动
,
参
与经营实体业务
(
如发展银行控股集团
、
国际贸
易控股公司
)。
通常纯粹型政府控股公司投资并
控制国有股权
,
而混合型政府控股公司则受控于
纯粹型政府控股公司
,
并负责具体投资和经营其
下属企业
。
其次
,
政府法定机构
———
此类机构是
·31·
I...,3,4,5,6,7,8,9,10,11,12
14,15,16,17,18,19,20,21,22,23,...1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