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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30
卷
摇
第
3
期
翁武耀
:
论增值税抵扣权的范围
的进项税
,
就确实不能抵扣了
。
为了更好地理解三步骤法理论
,
这里以
Ab鄄
bey
案
(Case C - 408 / 98)
为例进行说明
。 Scottish
Mutual Assurance
是一家保险公司
,
除了从事免增
值税的保险业务外
,
还从事房产租赁业务
。
作为
房产租赁业务的一部分
,
该保险公司对一建筑物
拥有
125
年的使用权并将其转租
,
就转租该建筑
物业务选择缴纳增值税
。 1992
年
,
该保险公司将
建筑物
125
年的使用权和相关基于转租的权利都
转让给另一家公司
。
而该转让属于
(
部分
)
企业
整体资产的转让
,
属于增值税不征税交易
。
不过
,
该保险公司因为这笔转让业务而接受了法律等专
业服务
,
这样承担了一笔增值税
。
而该案争议在
于该笔增值税能否抵扣以及能在多大程度抵扣
。
具体表现为在与取得法律等专业服务相关的进项
成本无法直接归属于某一征税交易的前提下
,
应
当是认定与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交易相关联
,
还是
与该公司从事的房产租赁业务这一特定的部分经
济活动相关联
,
还是与该公司整体经济活动
(
保
险业务和房产租赁业务
)
相关联
。
在第一种情
况
,
涉及不征税交易
,
全部不得抵扣
,
在第二种情
况
,
涉及征税交易
,
可以全部抵扣
,
在第三种情况
,
涉及免税和征税交易
,
按比例部分抵扣
。
欧洲法
院最后否定了第一种情况的适用
,
认为相关增值
税抵扣权的存在
,
认可了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
,
但
由成员国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属于其中的哪种
情况
。
欧洲法院的三步骤法理论在抵扣权范围的确
定中给予了纳税人
“
相对宽松
冶
的标准
。
进项税
并非以直接归属于某项征税交易
、
成为直接成本
为唯一可以抵扣的情形
,
如果与特定部分经济活
动或整个经济活动存在因果关系的话
,
作为间接
成本
,
比如经营的一般成本
,
进项税还是可以部分
或全部抵扣
。
这也说明了增值税抵扣权全面性的
特征
,
即抵扣权的行使应面向纳税人开展的所有
活动或与之相关联
,
并不是仅仅针对某项
(
特定
)
直接的交易
。
[3]
而欧洲法院之所以如此解释
,
乃
是旨在避免这样的情况
:
如果基于免税或不征税
交易使用的货物或服务上课征的增值税在任何情
况下都不得抵扣
,
就会导致对生产性消费征税
。
如果某项免税或不征税交易有助于企业部分经济
活动或整体经济活动的实施
,
抵扣权仍然具有存
在的可能
。
因为
,
增值税毕竟是一种仅对私人消
费征收的税
,
需要完全消除或尽可能减轻纳税人
为实施经济活动而负担的增值税
。
这样
,
如按照
三步骤法理论
,
在我国营改增试点前
,
如果研发活
动是为企业的最终生产应税产品服务的
(
构成与
企业征税的部分经济活动关联
),
购买的设备或
原材料就间接构成了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
,
就应
当可以抵扣
。
三
、
抵扣权的范围
:(
预
)
比例抵扣
(
一
)
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
在讨论
(
预
)
比例抵扣之前
,
有必要先对增值
税征税交易
、
免税交易和不征税交易的区别进行
总结
。
征税交易和免税交易共同属于欧盟增值税
指令中的
“
经济活动
冶
这个概念
,
而原则上交易只
要构成
“
经济活动
冶,
就都应当纳入增值税的应用
范围之中
。
有些经济活动虽然在主体
、
客体
、
地域
性等方面都符合应税业务的构成要件
,
其之所以
被免税
,
乃是基于一些特定的外部政策目的和缘
由
,
比如促进具有公共利益的活动
(
比如社会
、
教
育
、
文化产业
)
的发展
,
或者基于牵涉到增值税在
相关交易
(
比如金融保险服务
)
应用的技术难度
问题
,
或者鉴于其他税种的介入为避免过重的税
负
(
比如不动产交易
)。
而不征税交易
,
并不属于
指令中的
“
经济活动
冶,
其本身并不符合应税业务
的构成要件
,
比如作为非经营者的个人实施的交
易
(
不符合主体要件
),
债权或经营企业整体等转
让
(
不符合客体要件
),
因此其天然地不应当被纳
入增值税的应用范围之中
,
还比如购买的货物或
服务基于私人目的的使用
,
慈善机构实施的无对
价给付的慈善活动
,
控股公司购买
、
持有
、
发行和
销售股份
,
只要不是由经销商执行的
,
原则上被认
为是非经济活动
。
与欧盟增值税法相比
,
我国现有增值税法规
在规定抵扣权的范围时
,
并没有明确区分出不征
税交易
。
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
10
条和营改增
试点实施办法第
24
条的规定
,
用于适用简易计税
方法计税项目
、
非增值税应税项目
、
免征增值税项
目
、
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
、
接受加工
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不得抵扣
。
其中
,
与增值税征税项目一样
,
不产生抵扣权的适
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
、
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
免征增值税项目都属于经济活动的范畴
。
而用于
·16·
I...,51,52,53,54,55,56,57,58,59,60
62,63,64,65,66,67,68,69,70,71,...1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