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01 - page 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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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:
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最优决策及协调策略
显的优势通常占据领导地位
,
龙头企业为主导的
模式更为普遍
本文设计了在龙头企业为主导的
模式中
,
实施如下协调策略
,
能够实现一体化模式
中的最优努力水平和零售价格
:
龙头企业为提高
农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投入的努力水平
,
合作社农户的努力成本进行补贴
,
例如对合作社
农户进行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
,
为农户提供质量
安全检测等
;
为激励龙头企业提供优质
安全的农
产品
,
政府有关部门通过设立市场准入
质量等级
的定价制度等方式
,
提高优质安全农产品的零售
价格
通过这些协调策略
,
不仅能够实现龙头企
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直接监督与激励
,
而且还
能够通过市场需求终端的价格机制引导龙头企业
积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
(
)
协调策略中补贴因子的确定
为明确该协调策略下的补贴因子如何决定才
能更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利润
,
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
,
下面利用模型进行分析
(0 <
< 1)
表示龙头企业对农户在质量安全
方面投入的努力成本补贴因子
,
s
(0 <
s
< 1)
表示
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确定的优质安全农产品的价格
补贴因子
通过上述补贴因子的协调策略
,
使得
在龙头企业为主导的模式中
,
农产品的最优零售
价格
农户和龙头企业各自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
面投入的最优努力水平与一体化模式中的相同
在该协调策略下
,
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
业的利润分别如下
:
C
(
w
,
e
) = (
w
-
c
)
D
(
p
,
e
,
) - 1
2 (1 -
)
孜e
2
(24)
E
(
p
,
) =
[(1 +
s
)
p
-
w
]
D
(
p
,
e
,
) - 1
2
浊兹
2
- 1
2
啄孜e
2
(25)
根据式
(24),
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据自身利润
最大化决定批发价格和努力水平
将其代入龙头
企业的利润表达式
,
且由协调策略可解得
s
= 0,
= 2 -
r
2
茁孜
根据二阶最优条件
,
因为
2
>
r
2
,
所以
> 0。
同时只有
<
r
2
,
才能满足
< 1。
,
只有当
r
2
2
<
<
r
2
,
龙头企业可以采取对农
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努力成本进行补贴的方式
,
高两者的努力水平
由此可得如下结论
结论
2:
在协调策略下
,
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市
场定价机制引导决定的价格补贴为
0。
而龙头企
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努力成本进行补贴的因子
应为
2 -
r
2
茁孜
,
它是由需求价格敏感度
需求的农户
努力敏感度以及农户投入的努力成本所决定的
而且只有当需求价格敏感度介于农户在农产品质
量安全方面的投入产出效益的一半与一倍之间
,
该补贴策略才存在并且有意义
此时通过该
协调策略
,
在龙头企业为主导的模式中
,
农产品的
最优零售价格
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龙头企业
的最优努力水平与一体化模式中是一致的
,
且若
该协调策略存在
,
易见
=
r
2
2
> 0,
r
= - 2
r
茁孜
< 0,
=
r
2
茁孜
2
> 0。
这说明当其他条件不变时
,
龙头企
业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提供的努力成本补贴因
子会随着需求价格敏感度的增强而加大
;
随着需
求的农户努力敏感度的增强而减小
;
随着农户努
力成本的增加而加大
(
)
协调策略下的最优决策及其影响因素
m
=
p
*
-
w
=
(
p
*
-
c
),
p
*
表达式代
,
可得协调策略下的龙头企业边际加价为
:
m
(
=
2 -
r
2
)
茁孜
(
-
茁c
)
2
-
r
2
-
姿
2
(26)
根据式
(26),
分析相关参数对龙头企业边际
加价的影响
,
:
m
> 0;
m
c
< 0;
m
姿
> 0;
m
< 0;
m
< 0;
m
< 0
>2
-
r
2
-
姿
2
,
m
r
> 0;
< 2
-
r
2
-
姿
2
,
m
r
< 0。
相应地
,
可得协调策略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
的批发价格为
:
w
(
=
r
2
茁孜
)
- 1
(
+ 3
- 2
r
2
-
姿
2
)
浊 c
2
-
r
2
-
姿
2
(2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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