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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工商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摇 摇 摇 摇 2020 年摇 第 5 期
线下法院或互联网法院来审理,势必会占用大量 一种 ODR 类型足以解决所有网络民事纠纷 [17] 。
宝贵的司法资源,严重耗费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 根据不同的纠纷情节而言,非司法 ODR 也能灵活
经济成本,违背交易成本理论的效益论思想。 因 搭配出 最 具 质 效 的 组 合 型 解 纷 模 式。 非 司 法
此,我国应当积极加强非司法 ODR 的理论深度研 ODR 可以将双方的沟通内容和沟通形式转化为
究和实践广度探索,重点彰显非司法 ODR 对“人 平淡无声的文字,抑或是通过调解员的技术操作
民群众、审判机关、社会整体冶三重维度的效益优 实现双方当事人同步或异步的在线文字或视频沟
势,从而促进我国非司法 ODR 与司法 ODR 的协 通,间接地避免因双方当事人见面而产生额外的
同创新与互补共进。 影响因素致使双方的纠纷受到“二次伤害冶 难以
(一)个人维度:人民群众的主体非诉效益 化解。 对于企业间的纠纷而言,非司法 ODR 更能
1郾 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,提供“7 伊 24 突显其避免纠纷“二次伤害冶 的绝对优势。 基于
小时冶的阳光服务 非司法 ODR 的解纷流程可以保障纠纷双方的信
非司法 ODR 作为被动式介入的解纷机制,充 息隐私性,有效避免因司法审判的公开性以及社
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,真正满足纠纷用 会舆论的传播性对企业的名誉及市场效益带来不
[18]
户“7 伊 24 小时冶 全天候的解纷申请与机制介入。 可预测的“二次伤害冶 ,也进一步突显了非司法
依托互联网技术优势,非司法 ODR 为用户实现了 ODR 不仅可以高效便捷地化解小额纠纷,也可以
仅需一部手机或者一台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就可 实现对标的额较大的民事案件提供对抗性小、伤
以完成整个解纷流程的便捷需求。 非司法 ODR 害性小、损失性小的化解之道。
真正帮助了身处异地的纠纷人员和调解人员可以 闲鱼小法庭陪审团式 ODR 的创新解纷形式,
更加方便快捷地介入同一解纷平台,顺利开展同 有效实现了平台自治、公正民主、多方参与的“三
步或异步的非诉解纷流程。 整个解纷流程中,双 共冶治理格局。 通过赋予“评审员冶用户在互联网
方当事人均可以实现直接上传与纠纷相关的文 环境中的民主参与与民主决策权利,培养平台用
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多种电子化信息;双方当事 户更具责任感、使命感和正义感的主人翁意识。
人上传的所有信息及数据均可实现阳光保存与留 闲鱼小法庭在整个解纷流程中只为纠纷当事人提
痕备用,便于后期协助调解员、仲裁员或者司法审 供以文字和图片为介质的在线异步协商解纷模
判机关对举证素材的查询与调取工作。 式,尽可能地避免因双方的消极情绪或语言冲突
闲鱼小法庭同样以尊重用户意思自治为前提 等额外因素导致纠纷再次恶化,免去对用户或平
基础,充分发挥用户在平台中进行商事交易的自 台造成不可逆的矛盾冲突及负面影响。 当用户对
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。 只有当用户遇到交易纠 闲鱼小法庭的民主裁判结果产生异议时,平台会
纷并主动申请“客服介入冶时,闲鱼小法庭才会正 为用户提供一次宝贵的在线仲裁机会,即通过平
式介入买卖双方的交易纠纷中,为用户提供 24 小 台中的“ 闲鱼服务社冶 与人工客服申请维权“ 申
时不间断的无偿解纷服务。 闲鱼小法庭一经介 诉冶,且裁判结果具有终局性。
入,买卖双方需要在“开庭冶前 72 小时内,以交替 3郾 享受低成本高收益的非诉效益,实现非司
式的留言“举证冶 方式上传有关交易纠纷的描述 法 ODR 的信息资源共享
性文字和相关性图片。 所有上传的信息和数据将 相较于传统司法审判的投入成本和诉讼周期
一直保留在小法庭的解纷机制中,为评审员和仲 来说,非司法 ODR 通过降低解纷成本、打破空间
裁员充分了解纠纷详情并做出个人最终评判提供 壁垒、保护个人权益等方式多维度提升纠纷当事
最直接有效的裁判依据。 人的非诉效益 [19] ,实现以“成本最小化、效益最大
2郾 发展多元线上解纷模式,避免纠纷造成 化冶为核心理念的惠民解纷机制。 换言之,非司
“二次伤害冶 法 ODR 的应用不仅可以在空间和时间双重维度
当前,最具非司法 ODR 特点的解纷模式包括 上为当事人节省高昂的律师费、诉讼费;异地纠纷
在线协商、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三类。 之所以非 或诉讼期间产生的额外交通费、住宿费;个人所投
司法 ODR 拥有多种应用形式,是因为没有单一的 入的不可计量的时间、精力等个人成本;还可在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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