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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工商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摇 摇 摇 摇 2019 年摇 第 3 期

   族控制公司的代际传承比较顺利时有助于提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誉和长远发展来说,也会努力将决策的出发点建
   企业绩效,投资者对其前景预期也较为稳定,进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在提升企业的价值的基础上来,降低了对信息
   而降低了公司股价的情绪效应,削弱了家族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披露进行操纵的可能性。 因此,行业竞争提供了
   制水平对股价情绪效应的影响程度。 基于以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种能有效调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利

   分析,提出假设 H2b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益冲突的机制。
       H2b:代际传承进展程度越高的家族类上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从本质上说,激烈的行业竞争促使家族控制

   公司,家族控制程度对股价情绪效应的影响越小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不得不尽量提高规范化管理程度,以应对严
   也即代际传承反向调节家族控制程度对股价情绪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酷的市场环境,这样能有效降低控制性家族的私
   效应的影响效应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行为带来的风险,降低代理成本的同时也会提
       (四)行业竞争度的调节作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升中小股东对企业规范性和盈利预期的信心。 对
       市场竞争通过竞争淘汰机制,可以对企业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族控制企业来说,在行业竞争淘汰机制下,家族
   内部治理机制产生替代作用,处在高度竞争行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权力集中度越大的企业,家族控制人也更在意企
   的企业出于经营前景的考虑,具有更为迫切的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业的长期发展,企业主和管理者无论是基于自身
   资需求,企业为以较低的成本取得资金,会塑造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利益还是外部声誉均会约束自身的行为。 行业竞
   好的市场形象并增强信息透明度。 进一步从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争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和外部监管成本,也降
   治理视角来看,家族公司的管理者来源有二:一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低企业价值的不确定性,有助于稳定股价的情绪
   家族成员担任;二是外部选聘职业经理人。 如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效应。 基于以上分析,本文提出假设 H2c。
   是前者,面对激烈的外部市场竞争,家族成员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H2c:行业竞争越激烈,家族控制程度对股价
   者的自身利益、家族利益和企业利益紧密联系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情绪效应影响越小;反之,对股价的情绪效应影
   一起,其决策行为更能从提升企业价值的角度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响越大,也即行业竞争程度反向调节家族控制程
   发来考虑问题。 如果是后者,那么在竞争程度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度对股价情绪效应的影响效应。
   烈的行业,外部选聘的管理者从自身职业生涯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逻辑框架如图 1 所示。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图 1摇 上市公司家庭控制程度与公司股价的情绪效应研究思路
                     摇
       三、研究设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研究时间段为 2009 年 1 月—2017 年 12 月,并
       (一)样本选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如下标准进行样本筛选:(1)基于行业准入和
       本文选取深沪两市 A 股中家族上市公司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本结构的特殊性,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观测值;
   为研究样本,所选观测值均满足:(1) 家族人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剔除净资产为负的观测值;(3)剔除 ST、 ST 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*
   任董事长、总经理或其他高层管理人员;(2) 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观测值;(4)考虑到上市当年股价波动容
   终控制人、大股东能追踪到家族或自然人;(3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易出现异常,剔除当年 IPO 的观测值;(5)终极控
   家族控制人的控制权等于或大于临界控制权,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制人性质不详并很难追溯的观测值。 最终得到样
   其中对终极股东有效控制的比例界定为 10% 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观测值有 288 家公司。
   在稳健性检验部分,结合我国家族上市公司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变量设计
   权较为集中的特点,将终极股东有效控制的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郾 被解释变量:家族控制程度(FC)
   例界定为 20% 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族控制程度衡量有多种方法,学者们对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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